司法鉴定
工程造价鉴定所需主要资料包括如下内容:
(1)当事人的起诉和答辩状、法庭庭审调查笔录;
(2)当事人双方认定的各相关专业工程设计图纸、设计变更、现场签证、技术联系单、图纸会审记录;
(3)当事人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、各种补充协议;
(4)当事人双方认定的主要材料、设备采购发票、加工订货合同及甲供材料的清单;
(5)工程预(结)算书;
(6)招投标项目要提供中标通知书,及有关的招投标文件;
(7)鉴定调查会议笔录(询问笔录)、现场勘察记录;
(8)经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、年度形象进度记录;
(9)当事人双方认定的其它与工程造价鉴定有关的资料。
工程造价鉴定
在工程类纠纷案件中,工程造价鉴定是确定争议双方对工程造价的主要方法。
造价师首先要确定的是工程的分部分项项目,这主要来自于图纸和工程实测,称为“列项”。列项主要依据08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。在鉴定书中,表现为项目编码和项目名称。项目编码是12位数字,前2位属于工程顺序码,01为建筑,02为装修,03为安装等等。确定每一项目的工程内容或施工内容步骤的是项目特征描述,没有项目特征描述列项属于空的。
在列项的基础上,下面所需要做的就是确定每个项目的工程量。这主要根据08清单计价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来核定。
在分部分项的每个工程量都已经核定的情况下,造价师所要做的就是核价。虽然听起来核价是非常主观的,但实际是非常客观的过程。造价师所要做的就是利用造价软件,就是套定额。定额内容包括了人工消耗量及单价、材料消耗量及单价、机械消耗量及单价、企业管理费和利润。在这里,企业管理费和利润是有不变标准的,人工单价、材料单价、机械单价(台班单价)是需要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数据进行调整的,所以在造价过程中,单价的确定是一个主观的过程。如果不同造价结果如果有差异,应该就在于此。
在审核造价结果中,人工和主材的单价是需要实际确定的,也是审核的重点。